-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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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宣传贯彻《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活动各方主体法制意识,实现社区和谐稳定,现就开展《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2:30报到,3:00准时开始培训。
二、培训地点
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五楼学术报告厅(乘33、39、42、61路公交车在板仓工业园区下车即到)。
三、培训内容
《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起草背景、特色亮点、主要条款解读。
四、参加人员
(一)各区、县(含高新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
(二)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负责人、业主委员会代表;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
(四)市物业管理专家库成员;
(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防办、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五、注意事项
(一)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负责人,业主委员会代表,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参会;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市级相关部门参会;
(三)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通知市物业管理专家库成员参会;
(四)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参培人员,此次培训情况将纳入企业信用考核。
(五)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2月4日(星期一)上午下班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联系人:孙郝,电子邮箱: 236597241@qq.com,联系电话:2402038。
学校咨询电话:吕老师2102920
附件:报名回执表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
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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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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