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建设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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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建设岗位培训考核办公室
关于换发建设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个人:
根据《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川建培〔2015〕3号)精神,我校现开始办理《建设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换发《建设岗位考核合格证书》业务。凡持有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制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并参加继续教育合格后,按原程序到我校申请换发相应岗位的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制的新版《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未满的,不集中进行统一换证。
说明:凡持有住建厅颁发的证书都是老版证书;新证书是指住建部颁发的证书。
办理范围:
1、 有效期满且已参加继续教育的13年、14年已换发的旧版证书。
2、 有效期满且已参加继续教育的遗失补办证书。
3、 有效期满且已参加继续教育的12年以前未进行换证的所有老版证书
备注:12年以前未进行换证的所有老版证书截止申报时间为9 月1日
自贡市建设岗位培训考核办公室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