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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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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
关于在自贡市举办《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与补偿条例》培训班的通知
《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4年9月26日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的宣传贯彻《条例》精神,规范我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有序开展,受省城乡住房建设厅委托,经研究决定,将于2015年3月在自贡市举办一期《条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一)《条例》的立法背景,适用范围。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解读。
(三)《条例》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疑难问题解答。
(四)解读《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范 性文本》。
(五)征收补偿信访处理。
二、授课领导和专家
此次培训将聘请参加《条例》起草的有关领导和专家授课。
三、参加人员
各区县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相关人员。
四、培训时间
2015年3月27日下午2点-6点报到,3月28日全天-29日上午培训,3月29日下午测试。
五、报到及培训地点
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地址:自贡市沿滩新城板仓大道中段2号,联系电话:0813-2104871,0813-8288028)。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500元/人,含培训期间午餐,其余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其他事项
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省住建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作为征收管理人员上岗凭证。
自贡市征收办联系电话:0813-2202179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