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换(补)发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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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企业及个人:
我市持有岗位合格证书人员且已参加继续教育,证书逾期未及时更换的人员(不清楚的请持身份证原件及证书原件到学校大厅查询),现接厅考核办通知,请于即日起到9月1日到学校大厅办理相关业务。如逾期还有证书未进管理系统更换证书失效作废的,由各建筑企业及个人自行负责。
自贡市建设岗位培训考核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换(补)发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换(补)发工作的通知
川建培〔2016〕4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岗位培训管理部门: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文件精神,我省自2015年下半年起已开始换(补)发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为进一步做好证书的换(补)发工作,结合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凡未及时办理证书验证续期或换(补)证业务导致证书失效的,持证人通过继续教育的方式取得近三年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可申请换(补)证业务。
各地要认真做好证书换(补)发工作,加强管理,对通过买卖、涂改、伪造等方式取得的虚假证书一律不予换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