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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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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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项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通过“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出带条形码的增项申请表
一、提交材料:
1、《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一份;
2、《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3、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执业印章原件;
6、逾期(即超过签发日期3年)专业增项注册,还应提交该增项专业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二、注意事项:
一级建造师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和材料附件各两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提交申请表和材料附件各三份;
二级建造师在上述份数要求上相应减少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