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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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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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建造师报考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报考条件,规范审查程序,统一审查尺度,维护考试公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统一按《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掌握,考生也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考试信息栏目查询报考文件(川人考函〔20145号)。

二、考生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当年考试开考日期。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其从业年限的计算以取得毕业证书后的从业时间起算;成人教育系列毕业生,其从业年限的计算指取得学历前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的总和。

三、对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要对其持有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一(二)级临时建造师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进行确认后再参加资格审查。建造员不作为免试资格,一(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均不作为增项报考资格。

四、考生相片须为报考者近期(1年内)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其他颜色、黑白照片、经翻拍的照片均不予审核通过),文件为JPG格式,尺寸要求48x33毫米(即小2寸),大小应在16K30K之间。在考生报名上传照片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考生也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考试信息栏目查询报考文件(报名程序第5条规定)(川人考函〔20145号)

五、资格审查结束前,已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发现填报信息有误需修改的,由考生本人持书面修改申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申请修改。考生应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若发现有误,本人应持上述资料及时到我校登记修改,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附件: 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doc

自贡市建设岗位培训考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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