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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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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统一按《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掌握,考生也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考试信息栏目查询报考文件(川人考函〔2014〕113号)。
二、考生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当年考试开考日期。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其从业年限的计算以取得毕业证书后的从业时间起算;成人教育系列毕业生,其从业年限的计算指取得学历前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的总和。
三、对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要对其持有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一(二)级临时建造师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进行确认后再参加资格审查。建造员不作为免试资格,一(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均不作为增项报考资格。
四、考生相片须为报考者近期(1年内)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其他颜色、黑白照片、经翻拍的照片均不予审核通过),文件为JPG格式,尺寸要求48x33毫米(即小2寸),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各地审查机构应在考生报名上传照片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五、资格审查结束前,已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发现填报信息有误需修改的,由考生本人持书面修改申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申请修改。考生应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若发现有误,本人应持上述资料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特别注意:
一、于2013年5月30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可以报考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凡于2013年5月30日之后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大中专毕业生不予报考。
二、因人事厅尚未下发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证书,请各位老师尽快在群共享里下载2014年度全省二级建造师通过人员名单。在审查报考增项的考生时,在名单中核查无误后允许考生报考。考生在“执业资格证书编号”一栏填写“暂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