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考核和考试合格人员注销、初始注册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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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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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考核和考试合格人员注销、初始注册申报流程

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未注销且单位和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单位 一致

   的,注销、初始注册合并办理。

提交资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1(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汇总表才视为有效)

   2、《二级临时建造师注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2(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有未改制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7、新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二、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未注销且单位和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单位      

    不一致的,先办理注销注册,再申请初始注册。

三、已注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初始注册需提交资料:

  提交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1(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汇总表才视为有效)

    2、《二级临时建造师注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2(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有未改制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

   1、省内跨地区需企业所在市()或扩权县建设主管部门签署同意并签名盖章;

   2、上述材料装入纸制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写明单位名称;

   3、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上述顺序摆放,复印件一律不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