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办理“安管人员”证书延续、变更等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3-25
- 浏览:406次
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规范“安管人员”证书延续、变更等工作,根据《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川建发[2015]50号)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续手续或变更业务均需提供该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否则将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