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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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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
自建校发[2016]11号
关于举办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八大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及个人:
我市自2015年下半年起已启动换(补)发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工作;根据我市各建筑企业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证书的换(补)发工作,经研究决定,我校将分批举办2016年八大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凡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省证)的均应报名参加继续教育。
2、凡2013年、2014年、2015年已换(补)省证,但证书即将到期或已到期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
二、培训安排及时间:
本次八大员继续教育培训暂定共安排四期,若有变动以实际安排为准。
第一期:5月24、25、26
第二期:6月14、15、16
第三期:9月20、21、22
第四期:11月15、16、17
每期418人,额满顺延,未能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将不予办理证书延期与换证。
三、培训地点:
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沿滩新城板仓大道中段2号)可乘61路、33路、39路、42路于板仓工业园站下车即到。
四、其它:
1、培训结束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的《四川省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省证换(补)国证继续教育凭证。
2、报名时须携带持证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与证书原件。报名完成后当即发放培训教材(请做好教材领取相关准备)。温馨提示:报名后原则上花名册不做任何改动,如确定报名期数,最迟必须于当期开班前三天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3、请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学习期间持二代身份证原件至学校服务大厅进行基本信息采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3— 8288028
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
2016年3月28日